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道路班车客运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服〔2016〕16号)和《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部分道路班车客运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知》(浙价服〔2017〕196号)文件精神,自2020年11月15日起对部分客运班车的票价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见附表。敬请广大旅客相互转告。特此公告 市物价监督电话:12358 杭州长运监督电话:86942408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票价明细: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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